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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深夜,赤狐盯人(第1页/共2页)

余秋堂和余秋江小跑着,快速朝余得水家跑来,余秋堂手里牵着那只大黑狗,背上背着枪,余秋江则是拿着弩和侵刀。

那截从余秋原家里带的绳子,隔一段距离,就给大黑闻闻。

这只猎狗性格很好,脾气也讨人喜欢。

也很有灵性。

而且从它的体型来看,它不是那种擅长扑咬的头犬,而是追踪犬。

这种犬的嗅觉和听觉尤其灵敏,刚好符合余秋堂他们此刻需要。因为余秋堂和余秋江是他的救命恩人,它似乎有报恩的心,特别听他们的话。

不需要特殊教导,只是简单做一些指令,它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。

余秋堂暂时还不知道,骡子最终跑到哪,所以特意背上他的五六半,万一需要进山使用。

这边的枪支弹药管控严格,枪还好说,子弹就相当紧张,老柳给他半箱子弹,也就四百多发,每次用起来,他都比较爱惜。

前几次进山,一般都带10发子弹。

想着使用的时候,能不开枪尽量不开,实在需要开枪,也会保证弹无虚发。

但通过上次猎熊,他觉得可以节约着用,但准备还是需要做准备点。不然万一遇见点危险,没有子弹,那枪就能做烧火棍用。

反而还不如一把刀或者斧头呢。

余秋江本来在打铁,知道消息后,也不放心他一个人进山,大半夜入山本来就是忌讳,夜晚的山可比白天危险度提高的不止一星半点。

但他也知道,余秋堂就是这样一个人。

要是不知道那便算了。

既然知道了,又是自己的三叔,哪能袖手旁观呢。

余得水也是余秋江三叔,但因为父辈关系,余秋江对余得水存有很大怨念,并没有多少情感。

愿意跟着一起去,纯属是不放心余秋堂。

余秋江的铁匠铺刚好在队里,也是村里最南边,余得水家在北边,两人带着狗一路小跑,也是花费十几分钟才到分叉口。

原本搜寻的非常小心的大黑狗忽然显得很急促,拽着余秋堂就向前跑。

“狗有反应了。”

余秋江说。

余秋堂也这么认为,前面是一片还没有收割的高粱地,沉甸甸的穗挂满高粱杆。

远远看去,就像是一片乌压压的纱帐。

这地方因为地势平坦,又靠近水渠,算是队上成色比较好的地,一般都是种些西瓜啊,葫芦等经济作物,过几年会回茬,分批种点高粱或者玉米。

余秋堂小时候和几个堂兄弟,以及发小也经常喜欢钻到里面到处晃荡,尤其是在附近偷个西瓜或者玉米啥的,那就更是很舒服了。

几个围坐在一起,大快朵颐。

如果是能生吃,肯定就直接拿起来啃,若是不能生吃,也可以在地里挖个小洞,做个简单的烤炉,就能来个原味的烧烤。

若是被人发现,也没关系,可以直接从高粱地直接跑到前面树林里,树林的尽头就是山脚,要从山脚里找到一群孩子,那是相当的不容易。

一群孩子里,总有些比较活泼,余秋堂以前就不是那种能主动跑到前面的人,基本都是伙伴或者兄弟们做什么,他就跟在别人后面做。

要是真犯错挨打,反正也是跟着一起挨。

所以兄弟们也不排斥他,基本还能跟大家混在一起。

要获得小伙伴们认可其实很简单,就是要显得很讲义气,不说一起吃东西吧,反正挨打要一起安排。

黑狗跑到高粱地边上,丝毫没有停止的想法,猫着脑袋,就准备直接冲进去。

余秋堂使劲拉住狗子,看着乌压压的高粱地,微微有点担心。

山村里的父母,从小就教育孩子,晌午时,黑夜里,高粱地里不可去。

意思是,在正晌午,尤其是太阳高照,一两点这会,还有半夜里,孩子们千万不要进高粱地里,里面可能藏有野兽。

很多没在农村生活人的不明白,大中午的,是太阳那么高,地里能有什么危险。

但只要在这个时候,站在这样一片地看看,就立刻能感觉庄稼地的压抑感,就仿佛里面真藏着什么凶猛的野兽,准备等人进去被撕咬成碎片。

这绝对不是空穴来风。

附近乡镇,村子,凡是被野兽叼走的孩子,大多都是晌午,真正在晚上被叼走的反而很少。

例如村里隔壁村里,早些年有个孩子被金钱豹叼走,就是晌午在水渠边玩,豹子从玉米地里冲出来,将孩子叼走了。

当时附近地里还有干活的人。

好多人都看到豹子叼走人,但冲进去却很难找到,还是让有经验的猎人,带着猎狗循着气味,一直摸索到山里。

但金钱豹是附近山脉最顶级的捕食者,速度快,性格狡猾,战力强,凭借着山里熟悉的地形,好几个猎人联手都没办法,还是请了个老护林员,是个神枪手,将豹子打伤,熏死在山洞里。

但孩子找回来时,脊柱已经被咬断,最后还是没有活过来。

“进嘛?”

余秋江面沉似水。

本来还有几天就到八月十五,如果有月亮的话,应该很亮,可偏偏今天是个阴天,山野里黑的能吓死人。

两人走了许久,余秋江才勉强能适应点黑暗。

余秋堂则稍微好点。

“进!”

余秋堂深吸口气。

事情堆到这里,不进去肯定不行,不管是生是死,都必须帮三叔找回骡子。即使是被什么咬死了,哪怕卖肉也能挽回点损失。

要不然,一千多块钱,三叔家就算再会过日子,也不是短时间内翻身。

他们可不像自己,就跟开了挂似的。

“那就进。”

余秋江基本一切都听余秋堂的。

他性格沉稳,在外面不会乱动,关键的时候能保持理智,是三人小组里余秋堂坚实的后盾。

相对之下,王浩峰就冒失很多。

但这也跟人性格有关。

人都是复杂的,综合的,也不单单是体现在进山打猎上。

余秋堂结交朋友,主要还是看人品。

不看本事。

再大的本事,人不行,那也白搭,他都会敬而远之。

得到余秋江的支持,余秋堂再无后顾之忧,放松一些狗链,大黑狗立刻冲入高粱地里。

几乎是拉着余秋堂前行。

“江哥,跟紧点。”

余秋堂喊了声,没有再限制狗子的意思,跟着就是一路狂奔,余秋江急忙跟上。

狗子身体小,能在高粱行里穿梭,但余秋堂身材高大,障碍物很多,又因为被高粱遮挡,他不得不弓着身体,才能看到前路。

奔跑的相当辛苦。

也幸亏是他耐力好,身体素质比一般人强,这才能一路坚持下来。

跟在他身后的余秋江就舒服多了。

他只要保证跟着余秋堂就行。

余秋堂这么大的目标,可比狗子好抓太多。

跑了几百米后,狗子突然停下来,开始左右前后四处闻。

不住抬头看看远处,似乎有点拿捏不定。

余秋堂便拉住它,也开始四处搜寻和摸索起来。

这一停下来,没有新风到跟前,才发现这个位置周围都有股骚臭味。

这可不是狐狸的味道,而是真正的驴尿。

很快他又注意到前方不远处,有一小片高粱被压折,高粱地中间种的豇豆也被踩得乱七八糟,很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某种小范围的厮斗。

他摸过去想仔细查看,却发现实在太黑,即使是他也很难看的清楚。

后悔走的时候太急,没有跟余秋原要个手电筒。

正发愁呢,忽然眼前一道亮光。

也不知余秋江从哪里摸出一个手电筒,对着他晃。

他欣喜若狂,急忙接过来。

“江哥,你真是太可靠了。”

余秋江笑笑。

他从小带着妹妹长大,既当哥又当爹,没有大人可以指望,什么都要自己顾及到。

久而久之,就养成这种细致的性格。

余秋堂将手电筒打开,拨开附近的野草和豇豆藤,这才发现,之所以能闻到很浓重的骚味,是因为骡子将这里当成厕所,好一顿拉。

而且,看样子的,骡子当时肯定非常恐惧,直接给吓尿了。

但奇怪的是,除了骡子的痕迹,这里却好像没有留其他任何动物的痕迹。

因为最近也没下雨,地面都是干土,就连动物的爪印都没留下。

“咋样?”余秋江凑过来。

余秋堂摇摇头,神色严肃,“有点奇怪,骡子被吓成这模样,这地上咋没其他东西的爪痕?

能有什么野物,这么厉害?”

余秋江开始也摇摇头,但很快,他突然喊道:“或许不是啥野物啊?”

“不是野物……你说是人?”

“是啊,我看你是整日想野物想多了。骡子这么大的个,这山里除了豹子,还有什么能吓得他到处拉屎撒尿,就是狼来了,也做不到吧。”

所谓旁观者清,余秋江罕见地提出见解。

余秋堂一想确实是。

咋就把人给搞忘记了,先前三叔就说是人拉走的,只是他当时看那个绳子,也不像是人割断,所以就默认为是遇到什么野物。

难道真是想多了?

如果是人的话,那就好解释很多。

人穿着鞋子,脚印的受力面积大,踩在草地和干土上,还真不容易留下脚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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